五十铃电源车 发电车 |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2-03-01 16:23:33 点击次数: |
电源车是在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0T承载型卡车底盘型号为QL1109MARY汽车二类底盘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标准改装制造的:
GB2819-1995 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
GB2820-1997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
GB4712-84 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分级要求
GB 1105-87 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
GB 1589-2004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
GB 1859 内燃机噪声测定方法
GB 5320 内燃机电站名词术语
GJB 79 厢式车通用规范
JB/T10303-2001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
JB/T 7605 移动电站额定功率、电压及转速
GB13954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
所有螺栓、螺纹、管螺纹、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和国际单位制(SI)的标准。通过以上标准制造成型后的电源车,在国家工业信息产业部申请了大型移动电源车的国家公告目录后,并月在国家税务总局申请了《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》的目录车型。
柴油机式应急电源车技术参数
a. 系统标称电压:AC 400/230 V。
b. 相数:三相四线制
c. 系统额定频率: 50 Hz。
d. 中性点接地方式:直接接地
e. 使用地点: 户外 。
机组技术标准符合中国GB-2819,GB-755及GB-2820标准
符合国际ISO3046,IEC34,BS800,BS4999,BS5000,BS5514,VDE0530,DJN6271
机组符合ISO9001品质标准证书。
使用条件
输出标定功率的条件
柴油发电机组输出标定功率的环境条件应为下述规定的一种,并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明确。
海拔高度1000m,环境温度40℃,相对湿度60%。
输出规定功率(允许修正功率)的条件
柴油发电机组在下列条件下应能输出规定功率并可靠地工作,其条件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明确。
海拔高度:海拔高度大于1000m时,机组功率修正值按GB1105规定。特殊情况按技术协议和相关产品技术条件执行。
环境温度
-10℃至50℃。
纵向(柴油发电机组纵向前、后)水平倾斜度:对柴油发电机组为不大于10°。
功率修正
柴油发电机组的试验条件比规定条件恶劣时, 对原动机为非增压和机械增压柴油机的柴油发电机组,其功率为按GB 1105规定换算出试验条件下的柴油机功率后再折算成的电功率,但此电功率最大不得超过发电机的标定功率。
工作方式
1 按额定工况的连续运行
发电机组在所规定的工作条件下(GB2820),机组能以标定功率正常连续运行24H(其中包括以备用功率即超过标定功率10%运行1小时),并能以持续功率长期连续运行(持续功率即为标定功率的0.9倍),且机组应无漏油、漏水和漏气现象。
标定功率(即为常用功率)应符合GB1105-87规定。
2 修正功率后的连续运行
修正功率后应能够连续运行。
3 排气
柴油机式应急电源车排气背压应符合所用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。
4 进排风
柴油发电机组进风量应大于排风量和燃气量的总和。
1启动系统
发动机应配置24V电池启动系统。电池采用阀控铅酸电池。每套发电机组应备有一套启动系统。
振动
柴油发电机组应根据需要设置减振装置;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时振动的单振幅值应不大于0.5mm;
噪声
柴油机式应急电源车的平均噪声值应≤75dB(A)。同时确保发电机组在规定环境下,保证功率损失不超过额定功率的5%。
注:测量时取距地面1.6m,距厢体7m处平均值(8点,含排风口点)。
排放标准
柴油机式应急电源车承载车排放应符合国三标准。依据标准 GB17691-2005第三阶段,GB3847-2005。
行驶、运输、制动及承载车体改装
柴油发电机组各部结构能承受按下列要求行驶或运输的振动和冲击:
1)里程:柴油机式应急电源车鉴定试验和型式试验行驶1500km,出厂试验行驶50 km;发电机组鉴定试验和型式试验运输1000km。
2)路面:不平整的土路及坎坷不平的碎石路面为试验里程的60%;柏油(或水泥)路面为试验里程的40%。
3)速度:在不平整的土路及坎坷不平的碎石路面上为20~30km/h;在柏油(或水泥)路面上为50~60km/h。
通过性
柴油机式应急电源车的通过性应不低于原车的性能指标(离去角按GJB 79的规定)。
制动
柴油机式应急电源车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,使其制动性能分别符合原车的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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